人死后,在尸體邊點上油燈,作為供養,也有的解釋為是為死者靈魂在陰間做指路明燈,不使他誤入歧途。
藏族人的葬禮中最看重的是舉行各種的宗教儀式以及上供下施,認為這是唯一對死者有益的儀式,沒有像西方或漢族那樣送花圈、奏哀樂的習慣,也不布置專門靈堂(宗教高僧遺體放入經堂或專門的佛殿內),不燒紙錢,親人不戴孝,送葬不放鞭炮,不奏樂(高僧出葬要奏樂)。
在西藏,人死后,家人在49天內不梳洗打扮,取下一切裝飾,不能笑,不能高聲說話,不穿新衣服,更不能唱歌跳舞,前來吊唁的人也要遵守這些規矩。一家死了人,鄰居、村寨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不辦喜事,不唱歌跳舞,如遇到經占卜早已選定吉日,無法更改延期時,則向死者家攜禮取得諒解同意,送上一些錢、糧、酒和其他物品。如果在節日前去世,同村的人除了小孩而外大人不過年,同時也會降低節日的喜樂氣氛;有些地區村里死了人,全村在三天之內不下地勞動,以示悼念等等。各種習俗因地而異,種類繁多,不勝枚舉。
死者家里每過七天要為死者念經行善,舉行各種超度亡靈的法事,到寺院供燈添油,給乞丐施舍,給野狗等喂食物,給小孩送食糖(有些地方稱為討六字真言,即小孩知道分發糖果的原因,因此會一邊吃糖一邊念頌六字真言為死者祈禱),希望為死者增加善業,早日投胎轉生人間,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為至。在此期間,家人禁忌殺生,雖吃牛羊肉,但不親手宰殺。
到了最后一個七日時,親朋好友、鄰居、村寨中人都來舉行較大的祭祀。49天一過,一切恢復原狀,認為死者的靈魂已投胎或進入另外一個世界,他(她)與活人已脫離了一切關系,也忌諱提起死者的名字。但為死者點燈和祭悼活動不斷。周年后還要舉行宗教儀式等。
死者生前的衣物和裝飾及其財物,一般要將其中一部分或全部送給寺院或僧人作為布施。有些地區將全村,甚至全部落的人和所有親朋好友邀請到家中,舉行隆重的紀念活動。主人大辦宴席,讓參加者盡情飲酒吃肉,熱鬧一天至兩天。
藏人相信人死后還要根據自己的善惡因果報應投胎轉世,其過程漫長而又充滿艱險,為此,死者要靠活人通過葬禮、點燈、念經、布施等,為死者增加善業,除去或減少惡業罪過,使其順利通向光明,以求轉世在具有成佛條件的環境內。